最近這幾年台灣蝴蝶圖鑑市場的出版速度著實讓本宮驚驚了一下,我一直以為景氣不好,大家都縮手了,更別說出版社願意投資大成本來出版印刷要求高,印量不會很多,成本也很高的書籍。那能寫蝴蝶書的人有那些呢?本宮張開兩隻手一算,咦,不就剩下蘇錦平沒有出過書嗎?大家想得到的全出過了對不對?(而且從圖鑑、食草、賞蝶、心情、手冊無一不缺無役不參呀)
不認識蘇錦平沒關係,但是一定有買過肥豬土。如果不知道肥豬土是什麼,就麻煩去google一下。至於林春吉,我想不需要多做介紹,google林春吉就知道他寫過多少書,有多少的題材。
那我就直接進入正題。有關蝶類中名這個議題,我想長期觀察台灣蝶書出版歷程的人大致上應該知道來龍去脈。台灣蝴蝶的漢字名其實一開始源自日治時期學者著作上少量的漢語標示,然後再加入蝴蝶工業興起後被漢字化的俗名。這些名稱一直到陳維壽老師所著台灣區蝶類大圖鑑集之大成,他把當時已知的所有漢字名,再加上根據當時的價值觀與科學背景所得的所有蝶名羅列出來。而那些名字就成為日後台灣蝶類中名的基礎之一。
第一次對這些其實根據日語漢字化的蝶類中名公開表示不同意見的,其實是張保信老師。張保信老師在1993年出版的台灣蝶類鑑識指南中便對許多延續自早期日人概念的蝶名有非常大的疑義。例如他明白地指出,琉球紫蛺蝶這類的名字都是以日本本土概念為出發點而衍生的蝶名。然Hypolimnas bolina kezia明明就產在台灣至南西諸島,整個物種分布在東南亞到澳洲北部,稱之為琉球紫蛺蝶就明顯有邏輯上的錯誤。但是大家還是常用對不對?
遙記得在塔內植物園的早期討論中也對蝶類中名有些論戰。有些人認為"使用有別於日文漢字衍生的蝶名才能顯示台灣的主體性",有人則認為"保持習用名字才不會造成困擾"。但有些人把這些討論太簡單地切割成"親中"與"愛台"的政治口水,我就覺得非常不必要。尤其是在許多的討論中,我認為無論是"接受中國蝶類誌的名字"或"保持實際衍生自日本漢字名"都不具備台灣主體性。重點是,台灣主體性是什麼?有沒有人說得清楚?
就我個人對理想中文名的形成來說,我認為應該在幾方面取得平衡或取捨。第一是要反應其分類體系與親緣關係,第二是要反應其形態特色,第三要能清楚表達亞種間的差異,第四還要考慮唸起來是否順口。日文漢字名(也就是後來陳維壽老師整理過的名稱)的問題在於其表達了狹隘的地域觀點,而且無法表達親緣關係,其好處是因為被用了幾十年,大家習慣了。但是習慣能不能改?當然可以改,只差在願不願意而已。那中國蝶類誌那套的問題在那?我個人對於對拉丁學名不求甚解,完全忽略形態特徵,什麼都只採用音譯的中國蝶名也非常不以為然。周堯的中國蝶類誌就出過好幾個笑話,例如把rarasanus(拉拉山)誤解為"窈窈,女子美麗之意"。這不是笑話是什麼?另外有非常多的灰蝶,其命名的語源都是可以查證的,但使用音譯就顯得有些撿便宜又不太用大腦,舉例來說,Teratozephyrus的teratos有"神奇怪異"之意。直接音譯"鐵"並不是很妥當。但稱為"長尾小灰蝶"又有意義嗎? 好像沒有耶。因為在Theclini中,Teratozephyrus的尾部突起也不長呀~不過在面對多樣性極高的類群時,有時想破頭想不出中名來,音譯好像最簡單對不對?(我真高興沒有人靠杯蛾類的中文名怎樣又怎樣,因為認得的人不夠多,我們使用學名反而就天經地義了)
好,所以在"保持傳統"與"不喜歡傳統所以採用中國名"之間沒有選擇了嗎?當然有,只是大家願不願坐下來討論一下而已。一下子要重新給超過300多種的蝴蝶起有系統性的中名是大工程,有沒有必要?大家需不需要?取完以後大家是否就開心了呢?
所以我的建議是,請瞭解不同命名體系的歷史脈絡,不要輕易批評並給人扣帽子。
所以,在看待這本書的時候,請各位就不要理會中文名還有未更新學名的議題了。那可以留給喜歡在各圖鑑之間做比對與訂正的大大門去做。
這本書延續了林春吉先生一貫的風格,也就是含有大量的,極為精美的,非常耗費時間所拍攝到的珍貴畫面。尤其是那些訪花中的稀有蝶種,這不是"努力"就能得到的,而是一定需要天份與運氣。在這方面來說,林春吉先生的確具有得天獨厚的天份。
但有一些科學上的問題我必須要指出來,希望沒有冒犯到任何人:
1. 烏鴉鳳蝶的族群遺傳議題一向很有趣,近幾年的研究也指出傳統概念的烏鴉鳳蝶應該被拆解為dehaani和bianor兩種。張永仁先生也為了瞭解蘭嶼族群和台灣本島族群做過一些雜交的嘗試,但我認為綠島烏鴉鳳蝶(Papilio bianor kwashotoensis Lin & Su, 2013)的發表是不合法(unavailable)的。我想曾經在綠島採集過的人都知道,那個地方的烏鴉鳳蝶可能就是台灣或蘭嶼飛過去的,但我個人飼養的經驗不支持綠島的族群與蘭嶼或台灣本島有清楚的遺傳上的差異。重點是根據動物命名規約,這樣的發表(沒有模式標本指定,沒有標本存放地點等等)都違反了ICZN的條款,因此無法構成一個合法名。
2. 無尾玉帶鳳蝶的種小名是polytes或alphenor無法由幼蟲型態來定奪。因為那整個種群有太多族群間的關係要釐清(包含新幾內亞的Papilio ambrax),此外,如果我們以無尾鳳蝶的狀況來看,其新幾內亞族群取食豆科,幼蟲形態也有很大的差別但仍被視為同一種,那麼我們就可以知道幼蟲形態其實在遺傳資訊不清楚的狀況下,不具有分類決策的價值。
3. 王氏波眼蝶已經在2011年被高橋真宮與城內積穗降為江崎波眼蝶的亞種。這點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但根據目前我們知道的證據顯示,王氏波眼蝶可能也不是獨立亞種,主要是因為眼蝶的眼斑發育其實與幼蟲發育過程所受到的環境刺激有很大的關係,而在遺傳學證據上牠們並非沒有基因交流。總之,眼蝶的分類沒有這麼簡單,看看生殖器就算了,已經有太多證據顯示眼蝶的生殖器形態也有很高的可塑性,凡事還是小心為妙。
4. 黃三線蝶的學名被寫成Symbrenthia formosanus Lin & Su, 2013是一個非常大的問題。首先,目前黃三線蝶的學名是Symbrenthia lilaea formosanus,而formosanus的作者是Fruhstorfer,也就是說,根據動物命名規約,就算林春吉與蘇錦平想要把formosanus提升為種,作者仍然是Fruhstorfer不是他們兩人。然而根據我和徐堉峰老師的見解,我們不認為台灣產的黃三線蝶有可能是一個獨立物種,這是因為整個lilaea種群還有非常多產於印度、華西到東南亞的種間關係有待討論,必須要牽涉的分類群至少有6-7個。以台灣產低海拔產蝴蝶特有種比例不高的狀況來說,formosanus是獨立種的可能性不能說沒有,但不高。蘇錦平與林春吉認為formosanus必然是獨立種的理由是因為新記錄種寬紋黃三線蝶在台灣與黃三線蝶不會交配。但這個理由其實不夠充份。為什麼?Bascombe et al.發表寬紋三線蝶的時候並不知道Symbrenthia的分類議題有多麼複雜,所以他們在1999年的發表原本就顯得倉促。台灣的確有兩種黃三線蝶(在此排除姬黃三線蝶),這兩個是不同種是大家都知道的,但與其學名應該如何合理使用則是兩件事。因此我認為這個學名應該暫時維持Symbrenthia lilaea formosanus,又因為這是一個不合法的學名倡議,因此Symbrenthia formosanus Lin & Su, 2013可能需要有合適的學者處理為裸名。而我認為這個議題不能急~我們知道台灣有兩種就好了,但是不要急著在對整個種群一知半解時處理學名。
4. 這本書所採用的科級架構不是主流蝶類研究者所採用的 (例如國際上已經把環蝶、斑蝶、喙蝶都已經被降為蛺蝶科的亞科,蜆蝶是灰蝶的一個亞科),但如同徐老師的書沒有把Chilasa、Agehana視為Papilio的亞屬一樣,我不認為這會影響台灣一般愛好者在物種上的鑑定。
我個人認為這本書的價值在於展現兩位愛蝶人長期對蝶類攝影與生態的熱愛,還有儘力達到完美的追求。書中所呈現的一些"凡人難以遇見"的蝶種照片(例如Euploea core,與所有的翠灰蝶、弄蝶)所展現的鑑賞與科學價值,值得各位花少少的錢買來一飽眼福。